本书讨论的不是“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地对个人行使权力的性质和界限。
密尔指出,随着民主进程,新的威胁出现了:多数人的暴政。这不仅指政治上的暴政,更指社会舆论对异见者的压迫。
古代: 自由意味着限制统治者的权力(对抗国王或统治阶级)。
现代: 统治者成为人民的代表,人们认为不需要限制“自己的”权力。
密尔的警示: “人民”并不总是同质的。实际上是“多数人”可能想要压迫“少数人”。这种社会暴政比政治压迫更可怕,因为它深入生活的细节,奴役灵魂。
密尔提出了著名的三个论点,证明即使全人类只有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让他通过沉默。
1. 如果被压制的意见是正确的:
我们就被剥夺了以真理代替错误的机会。
2. 如果被压制的意见是错误的:
我们失去了真理与错误冲突时产生的对真理更清晰的认知和更生动的印象。
3. 如果意见是真理与错误的混合(最常见):
我们需要那部分被压制的真理来补全普遍意见中缺失的部分。
拒绝听取意见就是假设自己绝对无误 (Infallibility)。历史证明,即使是苏格拉底、耶稣或马可·奥勒留这样的圣贤,也曾因当时社会的“确定性”而被迫害或迫害他人。
即使我们持有的是真理,如果它不经常遭受挑战和辩论,它就会变成僵死的教条 (Dead Dogma)。持有者将不再理解其理性基础,这会导致信念在性格和行为中失去活力,变成一种形式上的宣称。
密尔强调:“魔鬼辩护士”的存在对于确立真理至关重要。
密尔引用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的观点,认为人的最终目的是能力的最崇高和最和谐的发展。而这需要两个条件:自由和境遇的多样性。
核心隐喻:人性不是一部机器,而是一棵树。它需要根据内在力量向各方面生长。
1. 打破习俗的专制: 习俗的专制是人类进步的持久障碍(如中国的停滞)。
2. 天才的土壤: 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中呼吸。虽然天才是少数,但他们是“大地的盐”,防止生活变成死水。
3. 生活的实验: 既然人类是不完美的,那么应该允许有不同生活方式的“实验”。
警告: 现代社会正倾向于使人均质化,平庸(Mediocrity)正在成为统治力量。如果个性不反抗,欧洲将变成另一个中国。
如何划分界限?密尔再次运用“伤害原则”进行区分:
许多人认为:“如果一个人伤害自己,社会不应该保护他吗?”
密尔反驳:成年人是自己幸福的最佳判断者。社会干预个人的涉己行为时,往往是在错误的地方进行错误的干涉(例如禁止吃猪肉的穆斯林国家,或清教徒禁止娱乐)。社会对他人的好恶不能成为法律。
密尔通过具体案例展示了原则的微妙之处:
教育: 国家应当强制要求受教育(履行对儿童的义务),但国家不应该垄断教育的提供。国家教育应该只是众多实验中的一种,以确立标准,而非塑造思想的模具。
政府干预的三个反对理由(非基于自由原则):